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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來聊聊英國工作職場的合約,雖然我簽合約的經驗不多,只有目前這一家公司,但還是可以簡略分享一下,

這裡跟台灣真的有點不大一樣,所有的正規工作都是需要簽合約的,合約中會載明你的保障工作時數、薪資、福利、規定等

所以公司對每個員工所簽署合約都是不一樣的,給Full time、Part time的待遇也是因人而異,甚至過了試用期要調整合約內容職務

都需要另外簽署一份新的合約,值得一提的是,每週工作的時數是按照合約上所寫,可增加而不能減少,

舉例來說,如果我簽了一份12hours的合約,也就是說我現在是擁有一份part time工作,每週保障12小時,但若是有超過的工作時數

那也無妨,只要看本身的意願,如果願意多上班當然可以,然而holiday pay會跟著合約的小時數走,不同於全職一年28天有薪假

在沒有拿到合約之前,就算面試通過了、公司已通知上班等等,都可能臨時反悔,尤其在跳槽時候,即便獵人頭公司口頭答應也不要輕易相信

千萬要等到確定簽了合約之後,再向原公司提出辭呈,而且只要在規定離職前四週前提出辭呈,在辭職信中告知哪一天離職,公司只能批准

所以不會發生主管不讓離職,除非等到找到人之後的劇碼,老外簡潔明快,連甩都不甩,遞出辭職四週後立馬走人,完全合乎法律規定!

另外,英國由於稅務繁重(聽說今年的免稅額已經提高到11000鎊)也就是說,如果你的年收入在這個數字以下,不需要繳稅

反之,如果超過這一個稅額,那個很不幸的,超過的所得你必須繳納將近20%的所得稅,其中還不包含所謂的Concil tax市政廳稅/人頭稅

學生的工作時數在這裡也有明文規定每週不能超過20小時,如果一旦超過,公司可能會吃上鉅額罰款所以一般都會乖乖遵守規定

 

我所簽署的第一份合約,就是所謂的 0 hour contract,近幾年風行於此地,簡單說就是,我要你上班你就得上班,我不缺人你就給我滾

聽起來就是個欺負人的合約,因此英國政府有意想要減少這樣子的合約,目前尚未通過任何法規去制止這樣的現象,在時尚零售業尤其嚴重,

畢竟有太多的人在百貨業來來去去,而且門檻低,不挑科系專業,只要出一張嘴,所以我們很常聽到0 hour contract的事情,

但是這對公司的形象並不是很,一般會從12至15小時的合約開始,也就是一週上2天班開始,直至公司覺得ok了再決定是否續合約或轉合約

我牽得第2份合約就是從0 hours轉成15小時,當然工資也相對的上漲,再過一年,我調整成全職40hours的合約,職稱也改為執行經理

這時候就是享受到全職的待遇,全年有28天的有薪假期,當然合約也是以年薪計算,這邊的工作所pay的薪水都是以年薪論

有別於台灣的月薪論,不過值得一提的是NI,每一個人都需要自己的NI,甚至可以到稅務局去註冊一個帳號,調查自己所繳納的稅額

另外,每個月的薪資表非常重要,因為這會關於申請各項補助、證明、簽證等等都會需要提供薪資證明以及銀行帳戶資料

目前我從全職的合約當中,脫手在鍍成為一位Part time工作者,這就是一個有趣的現象!偶而常聽到英國人說他們為了避稅而不願意做全職的工作,

或是說兼職反而比較可以自由安排掌控自己的時間,我只能說,英國人對工作並不像亞洲人一樣,他們覺得工作賺錢可以溫飽就好,不需要那麼認真

更不需要為了工作賠上自己的生活,加班對他們來說是打死都不願意做的,然而法律其實是站在勞方的,所以雇主很容易吃上官司,而且絕對會偏向勞方!

希望這篇文章能夠提供一點職場的訊息給大家囉~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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